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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律协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日期: 2009-11-1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28
        2009年9月29日,市律协召开第二十次党委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部署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律师党员公信力活动。
        会议听取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南京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就贯彻中央全会精神,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创新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抓好启动推进的举措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推进科学发展,争当行业排头兵”。
        王星旅书记对律师行业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律师党员公信力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1、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保证律师工作正确发展方向的需要。要明确自身定位,增强政治意识。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律师的职业理念,有助于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确保广大律师始终做到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2、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我市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科学理念,要善于融入大局,增强发展意识。经过长期的努力开拓,南京律师业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优势,但与上海、广州、杭州存在差距,相对苏南城市,我们自身特色彰显不足,品牌效应尚未形成。要做大做强南京律师业,不仅要把握南京及长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还要创新思维,要克服“守成求稳不思进取”的保守心理,摆脱“偏安近视的小家子气”,更新发展理念、服务理念和管理理念,加强律师业资源的整合,进行专业定位、合理分工,培养一批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打造一批有规模、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推动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3、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需要。必须加强对律师的政治思想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严格管理、构建诚信体系、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诚信建设、规范化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引导律师端正执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增强自律意识。4、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开展。各位会长和党委委员既是我市律师行业的领导,也是是我市骨干律师所的带头人,因此要在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起到双重带头作用,不仅要思想重视,精心组织、部署指导,抓好行业活动的开展,而且要带头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使自己的所成为行业表率,起示范作用。当前律师工作任务繁重,要统筹兼顾,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核心保障作用,既突出工作重点,又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律协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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