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9年11月9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文康、司法局副局长李华、市中院司法鉴定委托部门及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并交换了意见。
双方对南京市司法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工作情况、鉴定委托及鉴定工作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广泛进行了交流,对保障鉴定人合法权益、相互之间加强配合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了沟通并达成共识。
吴文康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南京市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体系已基本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部门加强沟通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特别是业务部门要通过座谈、个案沟通、调研等方式加强交流,对鉴定检材、鉴定文书送达及司法鉴定结论采信率等问题先进行一些调研,而后再拿出具体的举措来;司法鉴定机构与法院要加强相互理解,法院会在法官平等对待鉴定机构及有效保障鉴定人出庭质证权利等方面拿出具体的办法。
李华副局长强调:通过座谈会,双方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互信,法院系统从审判的角度提出了很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在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业务处室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司法行政部门从业务和行政上进行管理,法院部门从采信和使用上提供意见,双方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效率构建良好的平台。(司法鉴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