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0日,《精神疾病法律能力与法律关系评定准则(试行)》(江苏省)(以下简称《准则》)研讨会在南京脑科医院召开。来自我省十家司法精神病鉴定所的专家共15人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唐骏副处长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有两个主要议题:第一个议题是与会代表就《准则》中涉及的“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等三个方面的的相应条款进行讨论,最后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该《准则》由省司法厅指定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牵头由全省十一家司法鉴定所共同编写完成。标志着我省司法精神病鉴定行业率先尝试制定行业的区域性标准,在国内尚属首次,为认证认可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条件。
第二个议题是: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的《准则》为基础编制省内统一的半定量式的作业指导书,对“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评定提供统一的鉴定检查方法,使其具有科学性、规范性。作业指导书预计在年底完成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