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江北地区首家司法鉴定所
暨南京市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
11月13日,我市江北地区首家司法鉴定所暨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举行成立仪式。省、市、区有关部门及领导到场祝贺。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华出席仪式并致贺辞。
李华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自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来,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实现了较快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客观需求,但在鉴定机构布局上还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此次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应江北人民的需求及江北人民医院的申请,批准设立南京市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南京科学、合理、便民、高效的司法鉴定规划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它的成立填补了我市江北地区没有司法鉴定机构的空白,标志着我市司法鉴定在更好地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对方便江北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业务的需求,更好地保障司法诉讼,产生重要影响。
与此同时,李华副局长对新成立的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也提出了殷切期望。一是要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政治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司法鉴定机构的神圣职责,严把科学证据关,以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活动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法治南京、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鉴定质量生命线意识,切实把司法鉴定的质量管理置于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尽快建立科学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努力通过正在开展的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全面提升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为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和高品质的专业服务。三是要牢固树立对事实负责、对科学负责、对法律负责执业理念,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执业纪律,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坚决拒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努力塑造南京司法鉴定行业的诚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