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精神,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分数核查工作已全部结束。经核查,我市申请分数核查人员的原试卷分数均无变更,分数核查结果我办将书面通知申请分数核查人员。申请分数核查人员可与我办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特此通知
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