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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考试第2号提醒
[发布日期: 2010-09-08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327
    一、考生注意事项。
    1、手机不得带进考场。 
    2、应试人员一律凭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有效身份证件(简称“三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三证”不齐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应试人员除携带考试允许使用的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物品参加考试。
    4、应试人员拿到试卷、答卷(答题卡),开考前不得答题,不得匆忙填写(涂)、粘贴条形码,务必先仔细检查试卷、答卷(答题卡)类别、数量是否准确无误,有无破损或印刷、装订等问题,如有问题,请及时举手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置。
   开考后再发现确非应试人员本人原因造成的问题需要更换,按规定程序必须试卷、答卷(答题卡)配套更换,由此造成考试时间延误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凡应试人员原因造成卷、卡(含条形码)出现问题,不予更换。
    5、应试人员在前三场考试时,务必及时从“试卷”上将条形码规范的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
应试人员在第四场考试时,务必认真阅读清楚试卷(四)的“注意事项”,仔细核对“答题纸”发放是否准确,不得在答题框外作答,不得将答题顺序号颠倒或混乱,不得有折叠或污损痕迹。
    6、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令,配合监考人员做好考试工作。
    7、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戴耳机或耳麦等设备,否则,按违纪行为处理,如因无线电管理部门反、防作弊实施信号压制造成伤害,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8、应试人员考试前如遇准考证遗失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考点考务人员联系,由考点考务办公室按规定协调处理。
    9、孕妇、残疾、患重病、60周岁以上考生进入考点后,可向考务工作人员申请,由南京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安排其在“孕残病老考生休息室”休息候考。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交通线路。
    考试时间为:
    11日,上午8:30—11:30(第一场),下午2:00—5:00(第二场);
    12日,上午8:30—11:30(第三场),下午2:00---5:30(第四场)。
    考点学校地点及路线:
    1、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建邺区安国村58号):
    乘61、63、80、81、83、103路公交车在湖西街站下;
    乘41、48、113、128、134、306路公交车在安如村站下。
    2、江苏电大应天大街校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乘41、48、160、128、306、170、134路公交车在应天大街站下;
    乘14、39、86、109、126、113路公交车在应天大街西站下。
    3、江苏电大古平岗校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鼓楼区古平岗35—1号):
    乘游4、45、47、72、73、143路公交车至定淮门站下。
    4、南京市女子中等专学校(白下区莫愁路419号):
    乘4、43、13、48、83路以及中六线等公交车在莫愁路站下。
    9月10日下午16:30考生可自行前往查看考点(不得进入考场)。以上线路仅供参考。
    联系电话:83226021 8361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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