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桠溪司法所化解一起外籍民工群体上访重大事件
2009-06-26
2009年2月下旬,北京水利某公司项目部将位于高淳县桠溪镇瑶池山庄“影视基地”建设劳务工程发包给江西人杨某。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后,杨某按合同约定交纳了12万元保证金,并陆续组织江西籍民工70多人进驻工地从事建筑劳务。开工不久,由于该项目建设手续不全、建设方资金匮乏,施工时停时续。因为无活可干,民工在工地人心涣散、焦虑不安。项目部为了稳住民工,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保证于4月2日前大规模开工,否则,将承担民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然而,项目部非但未能按期开工,连民工的基本生活费也不能支付,更不用说返还保证金。民工远离家乡既干不了活也回不了家,而且生活也成了问题。在项目部一拖再拖,开工建设仍遥遥无期的情况下,忧心如焚的民工分别于4月13日、4月15日相继集中到高淳县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帮助解决民工工资、生活费、保证金等损失,并扬言问题得不到解决将继续到上级政府上访。
这起外籍民工群体上访重大事件直接影响到桠溪镇乃至高淳县的社会声誉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县、镇领导高度重视和关注。4月14日,桠溪镇政府将这起民工上访事件交给桠溪司法所,要求桠溪司法所作为“双千百日”活动中的重点工作予以办理。
桠溪司法所接受任务后立即赶赴现场全面了解情况,及时采用稳控法。一方面稳住外籍民工的情绪,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外籍民工推荐和委托代表人,走法律渠道依法维权;另一方面积极向高淳县法律援助中心报告案情,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接受外籍民工的委托,向外籍民工提供无私的法律援助。
同日,桠溪司法所代表外籍民工向高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项目部存放在工地上的建筑材料及建筑设备、设施进行诉前财产保全。4月16日,又代表外籍民工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桠溪司法所积极与法院协调,法院特事特办,于4月21日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桠溪司法所出庭的工作人员通过入情入理的辩论,全力维护外籍民工的合法利益。在承办法官的促使下,双方调解结案,项目部承诺三天内给付外籍民工工资20万元并返还12万元保证金,否则,桠溪司法所将代表外籍民工申请法院变卖查封的建筑材料及建筑设备、设施。
庭审结束后,为避免外籍民工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桠溪司法所又积极动员外籍民工返乡,由大家推荐的代表人留下。4月24日,桠溪司法所主动和项目部联系,郭促项目部将外籍民工工资20万元及12万元保证金足额支付给外籍民工的代表。
自接受任务到外籍民工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只有短短的10天。在这短短的10天内,桠溪司法所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深入了解案情、积极普法宣传、稳控纠纷局势、实施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劝返民工,成功地化解了外籍民工因讨要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不仅获得外籍民工的赞扬、感谢,也受到政府的表彰、肯定。
来源:高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