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区成功处理一起重大人身赔偿纠纷
2009-06-30
2009年5月12日金陵船厂技校学生刘某,在一号码头17700-6号船儿甲板实习,进船舱寻找电焊机时不慎从二甲板摔下头部着地死亡。事后船厂、技校和死者家属代表展开多次商谈处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调解协议。
5月16日8时左右,死者家属、亲戚约25人,拉横幅堵技校大门,造成技校无法正常上课,影响较大。时值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下关区司法局“双千百日”活动小组立即展开工作,为避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矛盾升级、事态扩大,活动小组兵分两路开展劝说和稳控:一组由街道综治办主任李宗庆、司法所所长周万青与家属代表进行谈话,指出要依法处理,过激的行为达不到解决问题的效果,经过教育和劝解工作,对方认识到所采取的方法不妥,取下横幅重回商谈桌;一组由“双千百日”小组成员和律师与金陵船厂、技校进行沟通协商,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次交谈与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金陵船厂给予刘某家人一次性赔偿。
“双千百日”活动小组跟踪掌握事态发展和随时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预防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扩大的作用。通过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减少影响企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为辖区内经济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下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