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东屏镇实施社区矫正“三个一” ,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2008-3-5
为认真履行好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对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制度,体现社
区矫正制度人性化精神,近日,该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镇实际,对社区矫正对象周
报告、月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实行“三个一”规范化管理活动。规定每周星期一为社区服
刑人员的电话报告日,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为公益劳动日,每月下旬一天为集中教育活动日。此
项制度实施后,一是方便了镇司法所安排人员定时值班,统一时间对矫正对象工作、学习、生
活、表现情况集中进行登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管理;二是统一了司法所联系电话,有效解决
了因通迅联系的随意性给司法所管理、矫正对象工作、生活上带来的不便;三是定期开展的集
中公益劳动和教育活动,体现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制度上的严肃性,从而把人性化管理和刑罚
实施有机统一在一起。既增强了全体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制度的自觉性,又进一步提高了社
区矫正组织的威信,保证了社区矫正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让社区矫正这一新的刑罚执行制度
的优势在社区得到了充分发挥。实施几个月以来,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每次均保持在
99%以上,取得了明显效果。 (溧水县司法局 蔡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