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减刑)集中教育大会
2008-5-23
5月23日下午,雨花台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宁南街道会议室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减刑)集中教育大会。区公、检、法、司领导,市社区矫正办领导和全区司法所长出席了大会。
大会宣读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书。被减刑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做了表态性发言。板桥司法所所长介绍了被减刑矫正对象陈某在矫正教育期间的表现和司法所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社区矫正对象胡某代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表态,要端正态度,认真接受改造,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工作规定,争取获得减刑。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矫正处邱处长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要求:一是明确自身的身份;二是珍惜政府和人民给予的自由;三是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四是自觉服从司法所管理。大会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雨花台区社区矫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