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一行来到江宁区司法局,调研指导大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江宁区湖熟司法所,实地查看了调解室、档案室、“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详细询问了湖熟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江宁区不断完善大调解组织体系,在加强两级调处中心建设的同时,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具有较强针对性和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在法院、法庭和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开拓了调解新空间,推动了大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使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进一步有机衔接,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新机制。2009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198起,调处成功3154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8.62 %。劝阻群体性上访161起4038人,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31起,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党委政府的认可。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上,该区20个司法所在2007年全部达到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2009年有4个司法所成功创建“省优秀司法所”。2010年,该区将继续加大司法所硬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从组织领导、力量配置、经费装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提升司法所整体能力,争取有更多的司法所成为省优秀司法所。
万力副厅长对江宁区创新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积极创新思路,加大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建设,提升纠纷调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加大对调解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指导,使之掌握更加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提升调解成功率;三是加强司法所整体建设,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司法所的一线实战能力;四是努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带动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来源:江宁区司法局
编校: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