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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题研究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3-05 ]  本文已被浏览过 740

    3月3日,我市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工作,确保实现“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四连冠”目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全,市政协副主席王建华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工作方案(草案)》,分析了争创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就责任分工、表彰奖励、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杨植强调,要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国家、省“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学习申办青奥精神,志在必得,确保实现全国“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四连冠”。一要高度重视,抓紧抓早。争创工作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不能犯经验主义,思想上不能麻痹大意,要充分认识争创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措施扎实,工作细致。工作计划要清晰,工作要具体化,要学习创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经验;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争创工作事关全局,要举全市之力,各个部门都要全力做好这项重要工作。

    李福全指出,普法工作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南京已是“二五”、“三五”、“四五”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的“三连冠”,法制宣传教育有良好的基础。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定动作要做好。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国家、省的考核验收标准,做好做细;二是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在做好国家、省统一部署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特色,突出亮点;三是系统条线工作要深入。条线和系统工作要部署到位,指导到位,不留盲点。

 

来源:宣传处

编校: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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