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暨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三项排查”,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院长周晖国、市司法局局长孙绵琪分别作了工作报告。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各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院相关审判部门负责人,各区县法院院长、分管院长和立案庭庭长,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基层科长,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代表,先进调委会、先进调解员代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络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下关区司法局、江宁区法院等6个单位介绍了经验。会上对全市诉调对接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
刘志伟在讲话中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重大机遇,也将经受更大的考验和挑战。全市政法维稳战线必须进一步服务“第一要务”、履行“第一责任”,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基础性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推进和落实力度。要重视调解作用,形成推进共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和现实作用,在稳定大局中更加突出调解工作的地位,坚持调解优先、调解主导、以调促和,把调解贯穿于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全过程,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责任上强化落实、从工作上加大支持。要总结经验做法,激发推进动力。对这些行之有效的机制方法,在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水平的基础上,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和借鉴利用,促进全市调解工作提高标准、整体发展。要正视存在问题,理清推进思路。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三项排查工作”,在排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矛盾纠纷的同时,切实查找分析在调解工作上的不足,根据稳定形势、矛盾特点、基层呼声、群众需求等,进一步理清在推进调解工作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科学研究制定调解工作深化发展思路。
孙绵琪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必须进一步打牢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指导,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活力。一是要抓基础,不断打牢人民调解工作根基;二是要抓配合,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三是要抓规范,努力提升人民调解效能;四是要抓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发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460多个,专、兼职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3万多人,形成以区县调委会为龙头,镇街调委会为骨干,村居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特色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基本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质效有了明显提高。在调解案件数量上,由原来每年调解纠纷不到3万件增加到5万多件。在调解能力上,由传统的邻里、婚姻家庭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方面,延伸到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专业。在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上,传统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数各占1/3,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明显。




来源:基层处、宣传处
编校: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