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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司法行政简报(依法行政专辑)
[发布日期: 2009-04-1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148

南京司法行政简报(依法行政专辑) 

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编        2009年3月18日

    编者按:为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创建步伐,3月10日,全市系统召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裔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局、劳教所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法制机构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王星旅副局长对全市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对今后一个阶段工作作了部署。孙绵琪局长就新时期全市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要求。江宁、建邺、玄武区局作了经验交流。为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现将省厅万力副厅长、市局孙绵琪局长、王星旅副局长的讲话下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万力副厅长在南京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3月10日,录音整理)

同志们:

非常高兴能够参加这次南京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刚才,星旅局长对过去一年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今后一个阶段工作提出了“三个一”,并明确了五项重点工作。我觉得星旅局长所作的报告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江宁、建邺、玄武三个区司法局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经验,三家的经验各有侧重,很有代表性,也很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孙绵琪局长和王裔华主任也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

今天,我参加这次会议有一个感觉,南京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特点鲜明:第一,领导重视,思想高度统一。思想的统一不仅体现在市局党组、市局机关部门层面,也体现在市、区、县司法局,全系统上下思想高度的一致,十分难得;同时,组织体系也比较完善。各单位都建立了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行政责任制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第二、思路清晰,举措创新。包括清理执法权限、梳理执法程序、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权力阳光运作等等方面,在工作理念上、工作措施上都有一定创新,也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示范。第三、基础扎实,制度完善。从区县到市局都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科学制定了执法事项运行流程,建立了行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特别是阳光权力电子政务平台运行透明。总的感觉,南京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省系统前列。借此机会,我就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谈两点认识。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关于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这个《纲要》规划了十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从颁布实施至现在已五周年了。《纲要》出台以来,从省委、省政府包括到各市及各条线系统对贯彻实施《纲要》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回顾五年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我认为进步很大,问题不少。讲进步主要有三点:第一,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比过去大大增强;第二,制度建设和机制不断完善;第三,我们全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讲问题也有三点: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完全到位,制度机制不够完善,责任不够明确;二是执法不严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例如,律师与法官的不正当交往,有的是法院系统对法官作出了处罚,而我们系统对律师的处罚则没有相应跟上。相类似的案件,各市局之间执法尺度也不统一。三是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意识是否能够非常端正,执法的程序是不是能够非常严谨?现实工作中,因程序不严谨、时效不注意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例还很多,该走的程序没有走,该听证的不听证,该告知的没有告知。还有的在工作方法上不善于依法处置问题,以致引发当事人长期信访闹访。为此,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甚至是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一定程度上讲,司法行政工作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如果依法行政工作做不好,出了问题可能是灾难性的,其他一切努力都可能归为“零”。例如,我们的公证、司法鉴定,都属于社会的高信用行业,如果我们不善于执法,或监管不到位,就会出大的问题,前几年轰动全国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就是一个十分深刻的教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此一定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第二,关于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问题

一是要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含义。依法行政概括起来主要有四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对行政机关的客观要求;第二层意思是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予,权力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第三,行政权力的边界是以管理公共事务为限,不能随意扩大;第四,行政权力的行使要受到监督。

二是要在解决能力上下功夫。当前,我们一方面对一些新情况确实存在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例如,在公民代理上法律法规有过规定,但在新形势下出现的“职业公民代理人”,现有法律法规却没有规定,由谁来管理,如何来管理尚不明确。另一方面也存在对现有法律依据不会用的问题。相对来讲,全系统更为突出的是不会执法、不善于执法的问题。全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定要客观区分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和现有法律依据不会用的问题,把解决问题的重点放在加强司法行政业务有关的法律学习和研究上,在提高全员能力、解决不会执法、不善于执法的问题上下功夫。

三是要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依法行政贯穿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具有举足轻重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能力是前提,转变职能是基础,科学决策是关键,规范执法是核心,加强监督是重点。全省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目标创建活动,要牢牢把握和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把握决策问题。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问题。制度本身是法律的延伸,不能超越法律,一定要严格把关,注意质量。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问题。尤其是在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法、自由裁量等方面多研究、多规范。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问题。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法的关系,严格依法办事,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五是要改善执法方式。执法过程要做到说透法理、说清事理、说明情理,不要简单粗暴;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要人性化操作。

最后,希望南京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做好这方面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全省系统提供更多宝贵经验。

孙绵琪局长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3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在系统上下大力推进“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积极谋划南京司法行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星旅同志对过去一年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作了总结回顾,对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作出了具体部署。特别是对下一步要重点做好的工作,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全市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

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在随后召开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上,以党的全会文件的方式,对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进行深刻的论述。围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制定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2008年,国务院再次作出《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把地区、部门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市党委政府也分别出台法治建设纲要及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把加强法制宣传、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区域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重要的法律工作部门,在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利益等重要职能同时,还担负着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等重任。司法行政机关能否率先规范自身行政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自身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本地区社会的法治进程。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既是新形势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体现,也是推动南京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跨越的内在要求。没有依法行政,争当全国司法行政排头兵的工作目标就不可能实现。甚至,即使各项业务指标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但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有背离法律和法规造成社会影响的,也会是一票否决。为此,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着力变革影响和制约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违法行政、不当执法的突出问题,努力为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

新的一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握机遇,自觉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扣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确立的依法行政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循序推进,努力实现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要通过构建科学高效,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形成更加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长期发展、科学发展的完备法制保障体系。这也是新一轮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要积极组织有深度的工作调研,努力把业务实践经验和创新突破的举措上升为工作制度,使之成为南京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争当排头兵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争取立法机关和人大代表的广泛了解和和支持,努力通过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的形式,为司法行政业务发展争取更多、更完善的制度依据,从根本上破解长期困绕或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难题。要进一步清理司法行政各类工作依据,特别是对涉及管理相对人的执法依据,要伴随新颁法律法规的实施,实行动态管理,法理上相冲突的坚决废止,条款上有调整和补充的及时修改和完善,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立起适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要更加重视规范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和公众之间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形象的关键。从以往历次机关作风群众评议反映的情况来看,由于在这方面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忽视程序、忽视行为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是我们亟需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之一。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广大干警在今后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理念,更加重视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和程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乱作为,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的指示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尤其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讲究行权主体合法,也要讲究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坚决防止和杜绝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充分展示司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要更加重视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已经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并在去年成功构建起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对所有行政权力实行了网上运行,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但总的看,在新的形势下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行为必须进一步规范。各级机关、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下达、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等有效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内部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机关司法监督作用,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大执法公开、政务公开推进力度,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公开、执法公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社会群众、新闻舆论对本级机关的政务监督和执法活动监督。

四要更加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决定执法活动的水平和效率,关系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把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摆在依法行政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执法能力和素质教育,切实安排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执法业务培训,帮助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行政,并积极支持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实行严格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无资格上岗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天,我们党组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从一个方面来说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工作,不是某个部门、某个领导的事,而是整个领导班子、所有部门和广大干警履行职责的份内事,需要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上下团结协作,才能真正见到实效。

一要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把研究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形成清晰的工作思路及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把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和要求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不能只挂名,不管事;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协助抓,有关部门要主动跟进配合抓,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合力并进。

二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推进依法行政与推进业务工作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过程中,要坚决克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与推进业务工作两张皮、工作载体与工作本体两分离的现象,真正做到两个统一、两个协调。同时,要注意把握推进依法行政,争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工作的节点,加强阶段性的工作分析评估,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三要切实加强系统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系统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承担着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担负着重要职责。新形势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格外关注法制机构建设。首先,要采取有效措施,从人、财、物等多方面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切实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这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合格单位”考核的硬指标。目前已经建立法制机构或明确专职人员的,要进一步明晰职责,没有设立法制机构或明确专职人员的,要尽快确定专人负责。其次,要持续做好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工作,并在学、训、调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三,要充分发挥好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参与议事、决策,并充分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涉法建议。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要主动适应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与业务部门配合开展针对性的工作研讨与法制理论研究,形成理论研究向实践转化的良性互动,不断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全市系统年内整体建成“全省司法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的既定目标,关系到南京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到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目标的顺利实现。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王星旅同志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3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是继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市系统大会,充分表明了依法行政在全局工作中的权重和市局党组的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一年多来全市系统创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活动开展情况,部署2009年度全市系统深化依法行政合格单位创建工作。省厅和市法制办对我们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和支持,万力副厅长和王裔华副主任亲临会议指导。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先进行总结和部署,再由孙局长提要求,最后,还要请市法制办领导和省厅领导作指示。

一、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自2007年6月省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来,全市系统积极按照省厅的意见和市局的部署,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为指针,围绕“四个主要目标”和“六项重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提升管理能力,加强行政监督,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江宁、建邺、玄武、鼓楼、栖霞、雨花台区局通过了2008年省厅组织的考核验收,其中江宁、建邺和玄武区局被省厅命名为全省系统首批依法行政合格示范单位;市局和浦口区局分别被确定为全市和浦口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市局法规处也被评为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了贯彻落实省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2007年8月市局在江宁召开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了全市系统贯彻《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及市政府《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对推进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和达标创建活动进行了部署。会议之后,全市系统迅速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普遍成立或充实调整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层级职责明确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良好格局。为确保达标创建任务落到实处,玄武、鼓楼、栖霞等区局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活动与本单位的二级责任绩效考核有机挂钩,对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全市系统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广泛开展了对机关处(科)室作风评议、法律服务业行风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理念,为推动创建达标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决策机制,行政行为规范有序。近年来,各单位日益重视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市局在实施公证机构布局调整、试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重大行政决策时,同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及时修正和完善相关性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报备制度,实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立项管理,强化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落实备案管理,建立审核意见反馈机制,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的提高,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肯定,在省法制办调研时作为经验进行了介绍。目前,江宁、建邺、玄武、栖霞等区局均建立了《重大决策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信访举报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定期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有效保证了行政行为的规范有序。

(三)全面实施权力阳光运行工程,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一是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全市系统行政权力进行了再清理,经清理确认后的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3类75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8项、其他行政行为36项),调整和减少为3类69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6项、其他行政行为12项);二是科学设置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流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和《南京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固化和优化了操作流程,把各环节的要求具体落实到岗、到人,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各环节的办理时限,使电子化办理流程与实际工作岗位间的流转相符合;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加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法律业务需求保障,确保与办理岗位相对应的相关电子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同时增设行政监察模块,使之具备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查询统计调查等功能,使每个岗位都处于被监控之中,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目前,全市系统经确认的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均在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公示,并全部实现了电子化运行,全流程督察督办。截至2008年底,市局共完成网上办件468件,无超时或延迟现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按照“强化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程序公正”的要求,全市系统各单位普遍开展了对行政执法依据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司法行政的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种类、各执法科(处)室的执法职责及岗位职责、主要执法行为的程序规定、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办法、执法行为的考核评议等内容,对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登记、变更、注销及年检注册,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流程,多数单位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等配套性规范文件。江宁区局汇编的执法文本被作为范本在全区进行推广。玄武、建邺等区局健全和完善了执法基础台帐,建立了执法档案,补充完善了执法文书样式达十余种。在办理各类行政处罚和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试行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最近市局在实施一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的理由、陈述申辩的采纳、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等进行了充分说明,提高了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实现了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执法目的。

大连山劳教所不断加大公正文明执法力度,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与民警签订《公正文明执法保证书》,严格执法条件,规范执法程序,全面实行所务公开,将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向劳教人员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劳教人员和社会监督。与检察机关签订工作联系制度,认真实施劳教人员预约检察官谈话制度,主动邀请检察官提前介入重要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近年来办理的劳教人员减(延)期和所外执行(就医)事项,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各单位普遍结合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权力阳光网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市局在对区县局的年度绩效考核中,将依法行政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量大、线长的特点,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业务检查与综合执法检查相结合、内部检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落实对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和监督。在考核和监督过程中,业务部门与监察、政工、法制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为完善监督机制,各单位还结合每年的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评议工作,认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和新闻媒体监督,认真查处举报或投诉,经查实为有效投诉的,依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近两年,查实退还法律服务机构的不规范服务收费达20余万元。不少单位还充分利用行政复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具体执法工作水平,实现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间的良性互动。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在行政复议中我们还探索实行了行政复议和解制度,通过和解调解方式顺利解决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纷争,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行政纠纷也达到了“案结事了,定纠止争”的目的。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全市系统把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环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截止2008年底,全市系统共有2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核领取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其中玄武、鼓楼、栖霞等区局实现了全员培训合格。各单位普遍建立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秦淮区局实施了“每月一法”培训计划,玄武区局采用学法台帐的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法考核,建邺区局实行了未经依法行政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的措施,大连山劳教所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劳教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活动,去年还举办了干警心理咨询培训班,促进了干警执法水平和教育矫治工作能力的提高。通过大力度的教育培训,全市系统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执法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显著增强,近二年未发生严重不当行政管理行为和行政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效能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市系统广大干警的心血和汗水。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司法行政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如:部分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够到位。包括一些基层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看作是一项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实际工作不到位;少数同志仍然认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弱,执法内容少,依法行政不好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缓慢,对达标创建活动缺乏积极性;基层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由于机构编制所限,各区(县)局及劳教所未设法制科室,有的还未配备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于以上种种不足和缺陷,我们要有清醒的估价,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创建活动的艰巨性,各单位要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借鉴第一批达标示范单位的经验成果,对标找差,一项一项抓落实,扎扎实实抓推进,争取全市系统年内全部完成达标创建任务。

二、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争当排头兵目标保驾护航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把“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作为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提出,《纲要》更是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并从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纠纷解决机制、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纲要》不仅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各级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的工作准则。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既是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市系统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排头兵目标顺利实现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必须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做为司法行政工作永恒的主题,作为基础的、根本的、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省厅要求,2010年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市、县(市区)司法局和各监狱劳教单位均要达到依法行政合格单位的目标,2009年全部市、县(市区)司法局、监狱劳教单位和机关职能处室都要投入创建活动。南京作为副省级的省会城市,更要在此活动中先走一步,胜人一筹,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先导性、基础性的任务来抓,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步伐,争取年内全市系统整体进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行列。

2009年,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创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的关键之年。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着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涉及司法行政的各项法律制度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完善阳光运行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为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为争当排头兵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围绕“三个一”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围绕一条主线:即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的基础上,以围绕省厅提出的“四个主要目标”和“六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明确一个主题:争当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不仅是我们服务法治南京建设的要求,也是司法行政自身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全市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为确保这个目标的实现切实做好基础保障工作,确保排头兵目标的顺利实现。

抓好一个重点:将2009年定位为“依法行政达标创建年”。市局要求:已达标单位要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扩大依法行政内涵;未申报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确保年内申报并通过省厅验收。全市系统要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和省厅争当排头兵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全市系统年内进入创建全达标单位行列奋力拼搏。 

做好五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推动《纲要》和《决定》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和根本保证。只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依法行政工作,把科学发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价值取向,才能切实保证依法行政的政治方向。我们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和基本方式,善于把在依法行政实践中创造和形成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和保障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法治化的基础上,改变管理的理念和方式,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依照省厅依法行政达标规范的要求,认真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把《纲要》和《决定》以及《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作为各单位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奖励机制相挂钩。要认真总结前期依法行政达标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抓落实,扎实做好迎接省厅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二)以促进和谐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组成部门,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积极主动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合理合法地化解社会纠纷矛盾。一是继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各部门及机关各职能科(处)室的职权,建立分级负责的行政决策体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明确决策责任追究的范围、形式和程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制定并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实行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等制度,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科学民主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定期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将决策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

(三)以强化服务意识为标准,进一步健全阳光运行机制和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权力阳光运行的水平和政务公开的力度,是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重要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和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促进网上办公业务的推广应用,实现司法行政部门网与市政务信息网、下级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的相互联通,为政务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支撑。三是要继续下大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不断优化阳光运行系统,促进权力阳光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操作更加方便、快捷,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全透明,权力运行全公开。在电子政务大厅中实现一站式服务,在全市系统逐步推进行政执法电子化。

(四)以规范创新为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序。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各单位要通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明确执法的权限、职责、程序,培育好一支能执法、会执法的司法行政执法队伍。一是在做好执法依据再清理的基础上,切实保证具体执法工作中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认真贯彻省政府下发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三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二是大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推行人性化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逐步实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程序控制,使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运行与岗位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行为的程序,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核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作为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五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度。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各单位一定要重视执法队伍建设,要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具体执法岗位要求核定执法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训练有素的执法队伍。

(五)以确保执法实效为标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能,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正确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的重要手段,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要明确监督的责任和内容。各单位的一把手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机关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管理业务中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通过检查,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稳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二是要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及时率达到 100%。对随意增设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相对人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围绕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各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全面推广实施行政调解和解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使其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四是试行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行出庭应诉事先预报和事后报告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五是要配齐配强法制工作机构人员,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法制部门,条件不成熟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要挑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法律的同志从事法制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作效能。

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人民的期望,时代的要求,是确保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根本,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督查,科学考核,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努力把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争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目标,为构建和谐南京、法治南京、平安南京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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